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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2015-5-21 10:06:46

关于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5〕63号)文件要求,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招收124名、厦大附中、漳州三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芗城郊区)62名,以及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135人,实行“规定时间、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录取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漳州一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124人,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30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

  2.厦大附中:面向全市招收366人,其中统招生360人,特长生6人(田径4人、声乐2人)。

  3.漳州三中: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及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62人,其中排球12人、音乐8人、美术12人、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30人,若特长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指标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

  4.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135人。

  二、志愿填报

  7月12日。报名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各自主招生学校或各校指定的临时招生点。根据自愿原则,由学生或家长填报志愿,填写《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1)。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报考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和厦大附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按我局有关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三、录取时间

  7月13日,各校自主进行招生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为方便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切线、录取,7月14日晚,由市教育局将上述4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

  四、报名地点

  各自主招生学校,或各校指定的临时招生点。

  五、招生办法

  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

  漳州一中招收外县(市、区)考生按分配给各县(市、区)名额,厦大附中、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工子女(含芗城郊区)、以及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均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各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之后,在漳州电信电话查询系统、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fjzzjy.gov.cn)或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7月15-16日,由考生持准考证和户口簿自行前往被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注册。

  六、最低录取线

  1.漳州一中录取除龙文区以外的外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龙文区考生可在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下70分内择优录取。

  2.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含2A6B1C)。音乐、美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中考成绩850分和9C(含9 C)以上,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排球)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同录。

  3.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

  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实行优先录取建档政策,若上述四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上述四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漳州三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四校当中,以漳州一中优先录取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附件: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考生志愿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考生志愿表

考生姓名

 

报名号

 

相片

毕业学校

 

民族

 

性别

 

全国电子学籍号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通信地址

 

户籍地

(派出所)

 

联系人及电话

 

准考证号

 

报考学校

 

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总分

分数

 

 

 

 

 

 

 

 

 

 

等级

 

 

 

 

 

 

 

 

 

审核人:

考生及家长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报考学校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市教育局

 

 

 

 

                                                 

说明:

  1.本表仅作为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的招生计划124名、厦大附中、漳州三中面向在市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及芗城郊区招生计划62名(含其中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32名)以及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之用。

  2.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3.凡是已被以上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上述学校为准,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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